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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橫琴封關後 居琴澳人可攜食物及寵物返澳



配合深合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分線管理模式更好地落實,實現澳門與深合區之間進一步便捷流通。自3月1日起,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或生活,且已納入「允許澳門居民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適用人員名單庫」(「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可攜帶供其本人自用,且符合特定種類及數量的食品及鮮花等動植物產品經橫琴口岸返回澳門,無需申請進口准照或作出相關申報。而對於已被納入上述「適用人員名單庫」的寵物犬貓所有人,若名下的犬貓已在市政署植入電子晶片,只需持有市政署簽發的「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亦可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上述通關檢疫便利措施及新安排,將稍後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頒布。


特定人士攜特定種類、特定數量食品經橫琴口岸返澳可免申報

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市政署聯同澳門海關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做好食品及動植物檢疫工作,保障區內食品安全、動植物安全及貨物流通,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生活及往來。

3月1日實施的新措施將允許在深合區居住或就業、且已納入「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澳門居民,可經由橫琴口岸攜帶供個人自用,且每人每日一次可攜帶貨物總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特定種類及數量的動植物產品返回澳門,無需申請進口准照或作出相關申報。有關產品包括:熟的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各類蔬菜水果、各類鮮花組合等。通關時,海關會進行關檢工作,如符合條件將給予便利通關。


「往返深合區簽注」便利寵物隨深合區澳人飼主返澳

已被納入上述「適用人員名單庫」的寵物犬貓所有人,若名下的犬貓已在市政署植入電子晶片,只需事先向市政署提出申請,且具市政署認可的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和有效狂犬病抗體力價測試合格結果,即屬符合免檢條件,將獲市政署簽發「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和「往返深合區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持有關文件可多次攜同符合免檢條件的寵物犬貓經橫琴口岸返澳,每名飼主每次限帶一隻,免卻過往每次返澳前辦理進口申報、檢疫及申辦動物健康證明書等程序。

市政署提醒寵物飼主,若攜同犬貓前往內地時,仍維持每次向進口口岸的中國海關作出申報,出示由市政署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明書、有效狂犬病疫苗記錄,接受現場查驗,符合檢疫條件方可放行。

有關上述對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提供通關檢疫便利措施,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方式頒布,內容詳情可稍後參閱《澳門特别行政區公報》,或瀏覽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及「動物衛生監督」專題網頁。同時,市政署亦特別提醒其他澳門居民或人士,若攜帶相關動植物產品(例如熟的肉類)及寵物,又或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返回澳門,則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申報進口貨物及預約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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